有网友反映:我们是延川县在职在编教师,在2014年职称评定中被延安市人社局认定为中学一级教师,且延安教育网上也已公示,市上的文件也已经下发。但延川县人事、财政局不给老师兑现职称工资,而延川县其他行政事业单位2014年评过职称的人的工资已全部兑现。希望尽快落实。
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:根据《陕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管理暂行办法》、延川县委办、县政府办关于印发《延川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(试行)》的通知以及2015年2月1日延川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精神,对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实行评聘(或考聘)分离,也就是说只有在单位有空岗的前提下,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才可以被聘用,被聘用后方可兑现职称工资。2014年被评审晋升的教师职称,目前没有空岗,所以无法聘用到相应的岗位并兑现工资,只要有空岗我们将及时聘用并兑现相应待遇。目前,符合晋升条件但因没有空岗而无法聘任的现象普遍存在,上级业务部门就此项工作也进行了调研,相信今后会出台相关政策来解决有关问题的。